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将可报销 全国血站8月前公示献血服务及财务信息 2012年6月13日 惠州日报 要闻 据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12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9月1日起,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域内将开展方便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卫生部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率先推进无偿献血者跨省异地报销。 全国各地献血用血返还标准不一致 为保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异地用血时享受便捷的报销服务,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9月1日起在省级区域内开展方便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提出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献血地和用血地用血返还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执行。 针对何时实现跨省异地用血报销的问题,郭燕红表示,由于各省用血报销的返还标准还不一致,而且医保报销上也没有实现省际间互通互联,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异地用血报销还不成熟。但是,异地用血报销政策终极目标是实现全国联网。据介绍,目前,江苏、浙江、上海已经率先实行了跨省份的异地用血报销。 郭燕红说,血液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血液费用是血液从采集、分离、检测、存储到运输整个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对这一成本和用血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随着血液检测技术的进步和安全标准的提高,相应的检测成本还要不断增加。比如现在推行的核酸检测技术,它的成本远远高于传统的检测费用标准。 郭燕红说,从患者角度的感受来看,比如一个白血病患者,可能一周要输几次红细胞和血小板,费用不低。要减轻患者负担,就要发挥医保制度的作用。目前全国有17个省份已将血液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或者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不硬性要求患者及家属互助献血 卫生部要求各血站8月1日前向社会公示血站及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献血服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增进社会对采供血工作的了解和信任。目前,我国共有血站452个,其中设在省会城市的血液中心32个,设在地级市的中心血站321个,设在县级的中心血库99个,采供血服务基本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 郭燕红表示,互助献血在临床用血供应紧张时能发挥一定保障作用,但不是对患者及家属的硬性要求。献血法第15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补献血。可见,互助献血是在血液供应紧张时采取的一种应急措施,它适用于择期手术的病人。互助献血只是一项补充性措施,不是临床用血的主要来源,更不是对患者及家属的硬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