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县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在解决户籍学生就读的基础上,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按《博罗县2019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实施方案》进行积分招生,为做好积分入学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录取方法
(1)、根据我镇中小学校学区划分,公办学校(不包括:河南片中心区园洲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阵村小学三所公办小学)在解决本学区园洲户籍学生就读的基础上,剩余学位按参与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 鉴于我镇河南片中心区三所公办小学积分招生压力较大,今年将中心区三所公办小学分别统一积分招生。根据总剩余学位数按积分高低划定录取积分线,依据申请积分时所申报的入读学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结合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二、适用对象
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博罗县园洲镇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非园洲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申请办法 (1)、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居住地(以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地址为准;无房产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学校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申请积分; (2)、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附件3); (3)、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2);
四、积分指标及分值
按照《博罗县2019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实施方案》积分要求执行(附件1)。
五、申请积分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30日
六、申请地点 所在学区学校(河南片中心区园洲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阵村小学三所公办小学分别到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积分) 。
七、积分结果及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2019年7月18至24日
八、办理入学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7日至28日
九、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一年级申请人带户口簿、出生证、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到录取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初中一年级申请人带户口簿、《学籍基本信息表》等相关证件到录取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十、有关说明 (1)、到学校申报是积分入学的前提条件,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2)、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一所学校(河南片中心区三所公办学校按规定申报) ,身份证号码只可申报一次。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所属学区内的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如有多校申报的,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授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4)、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5)、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6)、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十一、公告查看地点 各中小学校门口的公告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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