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保障东江河道行洪畅通,确保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8日上午,博罗县水利局会同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洲镇以及公安、交通、国土、农业、安监、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寮仔村东江河段的17栋违章建筑物予以依法强制拆除,恢复东江堤防的工程原貌。
据核查,2017年4月,园洲镇村建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寮仔村东江河段有建筑队进行打桩施工,村建所马上对施工工地下发《违章建筑告知书》,要求其立刻停止施工。在随后的多次巡查中也发现个别业主偷偷施工建设,村建所和水利所多次发出《违章建筑告知书》,要求停止建设并提供相关手续。直至2018年7月,广东省水利厅根据国家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起,用1年时间,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博罗县水利局通过自查和省水利厅遥感复核,发现园洲镇寮仔村东江河道管理范围内有18栋违法占用河堤建筑物。经查阅相关文件和现场核实,确定建筑物属为河道内建筑,并且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县水利局于2019年3月14日对违违建户发出限期清拆通知书,并要求在3月29日前自行清除违法占用河道的建筑物,恢复河道原貌。
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推进,县水利局与我镇组成联合工作组,镇主要领导亲身参与,多次接见违建户代表,听取违建户的诉求和意见,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劝诫教育工作,鼓励其自行清拆、“和谐”清拆。经多次协调,其中有1户同意清拆,并在期限内完成了拆除。其余17户不同意清拆,亦未能在期限内实施自行拆除。对于这17户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博罗县水利局会同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洲镇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于4月18日上午予以强制拆除,清拆面积约11000平方米。
对违法建筑“零容忍”,是城市发展所需,也是民心所向、百姓所盼。对待违法建筑,镇委、镇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行动是有力的!对于阻碍拆除、抗拒执法的行为,镇委、镇政府将依法严厉打击,毫不手软!如违建业主对清拆行动有异议的,可通过正常的渠道、合法的途径逐级反映问题,如使用极端行为诉求利益,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李志伟
监制|李志华 编辑:园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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