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国瑞 通讯员张国锋 李月盛)昨日,记者就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入户相关问题采访了市人口计生局新闻发言人。该发言人表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可申报入户,但并不代表超生家庭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更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放松了。
该发言人表示,为确保人口普查登记质量,广东省人口普查机构与公安、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了协商,制订了相关政策措施,即按照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安部和国家统计局2010年6月12日联合发出的 《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国人普组字[2010]9号)等文件精神,在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期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未入户的人口只要积极申报,公安机关将给予户口登记,人口计生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