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扩权强镇试点镇-----这个是什么东东来着
rainbow 发表于 2009-11-6 08:30 
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下发。27个部门将下放 248项行政管理事项给石龙和塘厦两个试点镇。承接事权后,市财政局还将制订扩大试点镇的财权方案。《意见》还明确了试点镇主要领导按县处级配备,要让 “让镇长分管(分)局长”,提高镇党委、政府对地方的驾驭能力。这标志着我市的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已经转入具体实施阶段。
中心镇将具备县级管理功能
副市长李小梅说,镇街一级是东莞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是东莞工业化城市化的重要基础。多年来,镇街实际上已基本承担了县一级的职能。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权和执法权都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所以只能按镇一级的管理权限开展工作。特别是由于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工商、税务、国土、公安、卫生、环保、规划、建设、安监、劳动保障等部门,大部分是省、市的派出机构或直属机构,使镇街一级面临着严重的权利分割、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等问题。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强化,原有镇级行政层级设置已严重束缚了镇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李小梅表示,针对镇一级级别偏低、权利偏少、责任偏多的问题,通过扩大镇级管理权限,使东莞中心镇具备县级管理功能,增强发展活力,行政管理体制更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