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最新修改

白色风暴

2011-09-25

刑法的订立,似乎是为社会更加稳定而写下的。可是,现在看来,社会为了显示它的所谓文明,把刑法的罚则变得失去了原来应有的作用,违法成本过轻。经过大人研究通过,对现有刑法的罚则做出如下特别修改:

1、贩卖人口罪,均处诛没收作案所得,再在身上用不利的水果刀拉十道不小于30厘米的伤口,撒上工业用盐,游街一世,在脸上打下‘人贩子’的烙印。

2、强奸罪,没收作案工具,挑断手筋脚筋,再在伤口涂上蜜糖,放上不小于10只园洲重污染区出生的红火蚁,再暴尸荒野。

3、贪污罪,没收贪污及非贪污所得,再吃上1公斤斤老鼠药。

4、行业垄断罪,直接枪毙。

5、食品安全罪,没收所有非法和合法所得,把未销售的有害食品一年内全部放进犯上食品安全罪的罪犯肚内。

以上修改,望各部门严格遵守,故另外增加一条

不执行罪,直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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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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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MAN188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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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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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yz0752

支持强奸罪没收作案工具

举报2011-09-26回复

而立→不惑

支持强奸罪没收作案工具

举报2011-09-26回复

啊Ben

噢,我对一个问题感兴趣:楼主有制定家规么?

举报2011-09-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