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没有保护女人的合法权利(转)

QQ糖

2011-08-19

  导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个婚姻的成败取决于夫妻之间的互相信任,一个婚姻和家庭的和睦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夫妻和子女是组成家庭的重要份子,房屋和财产是每个家庭的必需品;只有有了这一切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完整的家庭,一旦婚姻遭遇分歧国家的婚姻法在财产分割上都是把房屋作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的。但是今日的《婚姻法》的修改,貌似抹杀了女人的相关权利。在这个世界上女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才对。

  按照我国几千年的生活习惯一般作为有婚约的当事人,房产都是由男方提供,这也是考虑到当事人婚姻成败的一个标尺。如今社会没有房子的男人谁愿意嫁啊?而且在我国大部分的农村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男方提供房屋,女方提供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甚至是家电等。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房屋是永远增值的东西,而女方的陪嫁品到最后却变成了一文不值。如果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万一男人出轨婚姻发生了分歧,房产却只属于男方,而女人却得到的是什么?孤儿寡母,无家可归,便是法律带给女人最真诚的杯具。

  另外据悉,同时还取消了关于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一方要证明举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条款。这一条的取消无非是给很多女人的一个致命的打击,作为一个女人毫不保留的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这个家庭,万一对方在婚姻上变了心,女人应该怎么办?男人离婚还可以再找一个,而一个结过婚生过孩子的女人还能像男人一样的潇洒吗?我们每个人的青春是有限的,我们谁也不会知道人的一生到底会有多少个十年去给另一个人。但是我们可以坚信,既然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代表的是一生的相守,所以在财产分割上理应该是平等的。如果现实如此的残酷,下辈子谁还会去做女人?

  如今的《婚姻法》规定,到底保护了谁的权利?其实这样的规定出台以后,在将来的生活当中,女人在婚姻上更没有了安全感。相反,男人会更加“霸道”,在家庭成员当中女人貌似又回到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女人何时才能当家做主?女人何时才能得到“解放”?谁来为女人不幸的婚姻而买单?男女平等也只能算是一种唱给男人听的“独角戏”而已。在有钱人的眼里女人不过就是他们摆弄的棋子而已,女人岂不是变成了性奴专门生孩子的机器了?其实不管《婚姻法》如何修改,都要本着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为基础,法律更应该体现出它的公平,公正为原则。男人虽然提供了住房,但是女方付出的代价甚至比房产,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仔细想一想父母辛辛苦苦20多年把女儿养大成人容易吗?到头来男人还仅仅为一些财产分割而去伤害女人的心,真的让女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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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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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桐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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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梦乡

这是国家所谓的政治管理,男女平等?笑话。由历史到现在政治到现在,依然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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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三少

《婚姻法》的修改,貌似抹杀了女人的相关权利。在这个世界上女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才对。

个人认为是针对二奶、三奶的,直接抹杀了她们争夺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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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糖

老一辈的人说,这种新的婚姻法像是回到了封建社会,男人大过天,娶了老婆,几年后一个吾钟意,一纸休书,你就执包伏且吧啦!女人一无所有,付出的青春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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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良

条文是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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