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东莞一男子横穿车道被撞飞!交警调查后发现,这“坏习惯”很多人都有…
行人违法通常有这样的心里
“我是人,车不敢撞上来的。”
司机违法通常是这样的心里
“车盘在手世界我有,驰骋吧野马!”
当这个黑色的误会凑在一起
撞出的不止火花,还有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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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鼓高架桥路段
一名行人准备过马路
速度不紧不慢


虽说后方就有来车
但他有观察路面情况
过马路时也是平平安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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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吗
不不不,就在这同一条路
前后仅差十余米
另一位行人却……
近日晚上20时55分许,塘厦公安交警接到报警,在石鼓高架桥路段,发生一起轻型厢式货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行人头部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头部损伤,多处肋骨骨折,目前正在进一步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经调查,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王某
并未饮酒驾驶
行人胡某在横过马路时
一直在低头玩手机
虽发现了有来车
但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低头
玩手机通行
从而导致这场悲剧的发生

同一条马路
同样是行人
两人过马路前后仅相差十余米
就因过马路的方式不同
导致两人结局也截然不同

从这事例中可以反映出
部分街坊还存在交通意识薄弱
与心存侥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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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搜罗了不少
行人的交通危险行为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
这些在马路上“加戏”的身影
↓↓↓
闯红灯
好兄弟可以一起闯天涯,但“红灯”就别抢着闯了……

闯红灯
谁若伤我“老闺蜜”,我定折他翅膀。闺蜜的“买菜时光”,更要有安全护航

低头族
“有人影相要记住插袋……”横过马路还打电话,是想听对方说话,还是司机“哔哔哔”?

走机动车道
带娃遛街,却硬是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走出自己的T台?为了孩子,咱更要遵守交通规则。

用余生为代价走这条“捷径”
赢不来速度,还输了这一生!
真的不值得……
相关法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节第74条第2款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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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横穿马路之前
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危险
若依然放任自己横穿马路的行为
结果造成伤亡事故
那么就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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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此为鉴
在日常的交通出行中养成好的习惯
杜绝交通陋习
不要老是“我以为”“我以为”的
交通规则制定出来,是开玩笑的吗
是保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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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塘厦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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