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洲镇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 告
广大市民: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发生,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违者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相关处罚。

(图片来自网络)
二、严禁在镇中心区(上南、刘屋、下南、阵村及九潭镇区)、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区域(例如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加油站、工业区)等地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并处于最高5000元的治安罚款。
三、强化烟花爆竹安全举报,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私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6680654 园洲派出所
6986129 九潭派出所
6802909 园洲镇安监所
园洲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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