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资格被撤销后,对被监护人的负担义务继续履行!

魏先生888

2020-09-02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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