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5
我去年八月份在圓洲開店亏本。身无分文,只好在这找份工作稳定。借给朋友3000元錢,至今都不还。故意拖延时间。如今他换号码了,跑东莞去了。我有他的身份证和欠条。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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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高人,帮你5到!
举报2011-03-15回复
你交的是猪朋狗友
法律上你没有权力去履行的行为不要去做
要不然你会吃亏的
与其花大量的时间和精神去追讨这些钱
还不如花时间去努力找点正经事做挣钱
或许以后等他有钱会还你呢
光景不好的时候不要过度悲观
这个不好说
我去年八月份在圓洲開店亏本。身无分文,只好在这找份工作稳定。借给朋友3000元錢,至今都不还。故意拖延时 ...
你这种情况我只能建议你去法院提起借款纠纷诉讼,由法院来确定你与你朋友之间的债权债务,你的债权获得法院的认定后再向其追偿,如果对方不还你可以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在这里补充讲一点就是,你与你的朋友之间的借款纠纷的诉讼期限为两年,如果超过了你与你朋友之间的债就会变成自然债务,也就是说你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
路过,不懂
举报2011-03-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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