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房屋争夺诉讼

kan

2011-01-21

李某想给自己居住已达9年的动迁安置房办理房屋产权证,却引发了前妻和儿子对房屋所有权的争夺,一场纠纷将李某的回忆拉回了10年前。

  【事件】

  欲办产证需前妻同意

  李某与张某10年前原系夫妻,并育有一子。当时两人所居住的A处房屋性质为私房,申请建房时填写的家庭成员就是夫妻俩人。其子因当时年幼,建房时也不可能出资,因此未写入申请建房人一栏。1996年该处私房动迁,政府另外调配了安置房B,该安置房B就是本案中李某要求办理产权证的标的。

  2003年4月,李某与张某劳燕分飞,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B处房屋归李某所有,张某放弃该房屋产权。离婚后,B处房屋由李某一人居住,儿子则跟张某一起生活。

  2005年底,房价回落颇多,李某觉得自己也许可以改善一下居住条件,想把房子卖掉然后另外购买新居。于是李某来到某房屋中介要求出售现住房屋B,另觅中意的住处。中介在了解其房屋的情况后告知:该房屋为动迁安置房,仍未办理过产权,因此只能先办产权再行挂牌买卖。而办理产权证和出售房屋则必须得到房屋同住人的一致同意,该房屋的调配单上显示有张某和李某两个人的名字,因此如果要办理产权证和出售房屋,则还需要张某的同意。

  

[争议】

  前妻儿子欲分一杯羹

  李某为得到张某的协助,因此买了礼物去看望张某,希望配合自己顺利把产权证给办下来。然而张某却表示拒绝,声称自己也有该房屋的权利,如果要办证必须同时写两个人外加儿子的名字,不然的话,支付补偿款也行。李某原先就知道这事情难办,但未料对方竟然不顾离婚协议的内容,要求起自己的房屋来了,而且自己与前妻的儿子也对房子提出了要求。

  李某的儿子正而八经地对李某说:“房子是父母共同所有,父母离婚时关于该房屋归父亲一人所有的约定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而且自己从未表示过放弃该房屋的权利,因此该房屋应有自己的一份。作为父亲,你不能随意就这样处置了房产。”

   

     问题:前妻儿子是否能分一杯羹?两天后给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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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

很希望看到huizhou002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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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疯癫

kan 发表于 2011-1-21 21:22

很希望看到huizhou002的分析

是我们社区的社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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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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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我们社区的社友啦!且申请了法律版版主,希望可以与其一起探讨相关的法律问题,大家共同学习

举报2011-01-21回复

太疯癫

kan 发表于 2011-1-2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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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我们社区的社友啦!且申请了法律版版主,希望可以与其一起探讨相关的法律问题,大 ...

期待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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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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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也期待着他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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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哥哥

这种案例太有代表性了~

举报2011-01-21回复

初哥哥

个人认为,张某及其儿子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在道德上应该得不到支持。

而在法律上,如果原离婚协议生效,但现在张某却有意留难。个人觉得李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护自身利益(房产归李某所有)

再通过法院判决书,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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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岁月

可悲,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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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杏子

我等待着结果.

举报2011-01-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