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正义湮没在钱眼里
江边梦话 江梦得专栏
据《东江时报》日前报道,博罗园洲镇的市民梁锦灿帮助梁先生追偷摩托车的贼,在追捕时,他所骑的摩托车被盗贼同伙从后面踹了一脚,撞上了路人赵先生致其受伤。赵先生的医药费由谁支付,帮人者、被帮者目前对此有争议,政府部门正在介入调查。
本来是一件见义勇为的美事,却发生了意外,并遭遇了“由谁买单”的尴尬。这件事中,笔者非常赞赏见义勇为者梁锦灿的做法,在别人需要帮忙之际,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当时他可能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让被盗摩托车归还原主,将歹徒缉拿归案。至于其他问题,他可能来不及多想。笔者认为,从事情本身看,梁锦灿当选英雄是绝对够资格的,因为在当今社会条件下,人们“自保”意识越来越普遍,“管闲事”的人越来越少,某些地方偶尔出现一两例见义勇为的事迹,便被大众当成了新闻。
可从这件事中,我们也看到了现实问题:做很多事都会遇到钱的问题,就连见义勇为也不例外。之前的新闻报道中有不少这样的内容:热心人扶起当街跌倒的老人,却被诬为肇事者,因此要支付老人的医疗费;有人落水,河堤上聚集了成百上千的人看热闹,可就是没有人下水施救。有人说出了其中的苦衷:“我也想去救,可是万一有人赖上我怎么办……”发生在梁锦灿身上的事,同样引发了见义勇为与责任、金钱之间的较量。
这一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研究,见义勇为与钱的关系,如果这两者处理得好,人们遇到鸡鸣狗盗之辈的时候,大可以放心出手;如果两者关系处理不好,人们即使有见义勇为之心,可能会少了见义勇为之胆,在真正进行维护正义的时候自然就多了一分顾虑。如果后者滋长,社会正义会很无奈地被钱湮没,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治安压力。
笔者认为,在盗贼尚未缉拿归案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应该动用公共资源来填补这一空白,不能让帮人者成为无辜者,无辜者成为无助者





说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