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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各县区派出所全面接受海南籍异地务工人员办理身份证业务后,东时记者今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异地办理身份证的范围扩大了,增至海南、北京、湖北和福建等11个省(直辖市),并于2016年7月15日起在全市各县区21个窗口接受申请办理。
据介绍,居民身份证全国(外省市)异地办理对象:在惠州市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等11个省(直辖市)的户籍居民。特别要注意的是:上述11个省(直辖市),不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包括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和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我市开通异地办理身份证,主要指: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在惠工作、生活和读书的上述11个省(直辖市)户籍的居民,可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证(或就学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证窗口申请换领新的身份证
(其中园洲办理点设在九潭长寿路九潭派出所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