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关系
今天和大家讲述一个案例,案例可能是发生在身边的!!案情如下:
在某镇A区有个人甲某,已婚,妻为乙某(将六十岁),快六十育有两女,经商多年积累相当可观的财富(估计近千万资产)。由于受封建礼教的影响,一直想生一男来继承自己的灯火。于是两年前与某女在外面生有一子,并在生得子后告之其妻乙某,希望将子带回给乙某抚养,当乙某明确表示不可接受并会对小孩不利。于是在甲某在同镇B区买了一套房与子、子的生母居住。
甲某在过去的两年内几乎没有回A区的家里,并与其妻乙某约定给予镇A区的房产一栋另加二十五万元的现金,要求乙某不得再干涉他的生活,并告知两女儿以后小孩将继承其灯火。
大家觉得乙某怎样去维护其权利?甲某与乙某的约定是否有效?
这个案例是发生在我朋友中改篇过来的,在你的身边也许会有这样的朋友,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让社区的朋友明白婚姻家庭中相方的一些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