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园洲一男子入屋抢劫嫌钱少 拍女孩裸照勒索 男子被重判11年

(图片来自网络与文无关)
制衣厂女工晚归,遭一男尾随至出租室内抢劫。男子嫌钱太少,抢过女孩手机,威胁并拍摄女孩21张裸照,以此要挟女孩拿1000元赎回手机。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该抢劫男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剥夺政治权利1年。
男子尾随女孩入户抢劫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某21岁,江西宜黄人,初中文化。
2014年5月21日下午6时多,张某来到博罗县园洲镇上南村一处联排铁皮棚出租屋寻找作案目标,附近某制衣厂的女工人钟某被盯上。因天色尚早,张某便蹲守在钟某住处20米开外的地方等待时机。直至当晚11时许,女孩钟某回住处,张某尾随推门而入,便将房门关上、反锁。
进房后,张某对钟某说,不会伤害她,只是想要钱,叫她拿钱出来。钟某害怕,并没有向住在隔壁的母亲呼救,她掏出身上携带的现金24.5元和一张银行卡交给张某。
接过钟某递过来的现金后,张某便坐在床上,开始与钟某“聊天”:问钟某叫什么名、电话号码多少、有没有男朋友……张某还拿纸和笔,一一记下,还希望钟某做他女朋友。
威胁并拍21张裸照勒索
因钟某的银行卡只存有100元,离张某抢劫目标1000元差太远了。钟某对张某说,她的钱都给妈妈了,去隔壁拿钱给他。张某怕钟某一去不复返,便想出了拍裸照要挟钟某拿钱的想法。
张某威胁钟某,第二天要到指定地方送钱,以赎回拍有21张裸照和不雅照片的手机等物品。
根据钟某的陈述、张某的供述,张某抢劫时并未携凶器,张某也没殴打、强奸钟某。
随后,张某拿走钟某的现金24.5元、银行卡一张及手机一部,逃离现场。受惊的钟某才跑到隔壁,告诉妈妈刚刚的遭遇,后一同到园洲派出所报案。
案发次日凌晨,张某持钟某银行卡在一间超市套现100元,扣除手续费5元后,获得现金95元。警方接报后,很快在园洲一网吧将张某抓获,将手机等财物归还钟某。
法院说法
劫财虽少 性质恶劣
张某虽只劫取到少量财物,但对被害人钟某实施威胁,从心理和身体上控制了钟某,还严重侵害了钟某的人身权和住宅不受非法侵入的权利,构成抢劫罪。因张某入户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博罗法院一审判处张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张某认为只是普通抢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转自:东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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