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醒】在网络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将会触犯《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在公众场(包括网站、微博、微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本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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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dong220
堂叔 发表于 2014-11-5 09:31
我自从丢了一条狗,就借找狗为名,实质就跟踪我在腾讯微博网,所攻击威胁我,后被我所破解,导致你们把腾讯 ...
网上的事过去就过去了,深究来无用。安心过日子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