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在网络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将会触犯《侮辱罪》

园洲社区

2014-11-04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在公众场(包括网站、微博、微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本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内容转自:http://baike.baidu.com/view/462697.htm

园洲社区网络规则:http://www.ln19.com/thread-80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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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美滋

堂叔 发表于 2014-11-5 02:19

请问有沒威胁罪呢?

你指名道姓就是威胁罪,懂吗?你可以在网上天天骂鸡骂狗,无人会理会你的!你可以骂畜牲但不能骂人!

举报2014-11-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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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rine

堂叔 发表于 2014-11-5 09:31

我自从丢了一条狗,就借找狗为名,实质就跟踪我在腾讯微博网,所攻击威胁我,后被我所破解,导致你们把腾讯 ...

好深奥,看不懂…

举报2014-11-05回复

kedi

怎么样举报?我想举报!

举报2014-11-05回复

herodong220

堂叔 发表于 2014-11-5 09:31

我自从丢了一条狗,就借找狗为名,实质就跟踪我在腾讯微博网,所攻击威胁我,后被我所破解,导致你们把腾讯 ...

网上的事过去就过去了,深究来无用。安心过日子吧!

举报2014-11-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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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美滋

堂叔 发表于 2014-11-5 11:47

在我破解你们在腾讯微博网园洲站后,我就将所有资料发在各大网站保存,这人以钱压人,以民工讨回工钱不成在 ...

看来是一位网络专家,网络特工,我担心全社区的ID个人信息被此人获取。

举报2014-11-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