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陈景华律师

2014-09-17

广东砝码律师事务所

陈景华律师   联系电话:13038888221

法律咨询热线:4000 37 31 37    联系电话:18666895151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方正中路(第一人民法院斜对面)

1、及时咨询律师:如财产、人身遭到侵害,律师会指导如何保存证据、如何尽快获取对自己最有利的证据,律师会提醒在诉讼时效期内提起诉讼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2、聘请律师做和解协议或提起诉讼:律师将会精确地计算出各项损害赔偿金额,便于当事人获得最大的赔偿。

查看全部|只看楼主评论9阅读10845

1108

我跟你同一个姓,请多多指教

举报2014-09-18回复

叶子_U11m3

请问,女方单方面怎样申请离婚!

举报2014-10-13回复

kedi

顶起来

举报2014-10-13回复

七星瓢虫

叶子_U11m3 发表于 2014-10-13 11:24

请问,女方单方面怎样申请离婚!

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即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举报2014-10-14回复

大山

打广告多。。。。

举报2014-10-14回复

叶子_U11m3

七星瓢虫 发表于 2014-10-14 08:50

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即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需要些什么东西?

举报2014-10-16回复

陈景华律师

叶子_U11m3 发表于 2014-10-13 11:24

请问,女方单方面怎样申请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举报2015-03-06回复

陈景华律师

叶子_U11m3 发表于 2014-10-13 11:24

请问,女方单方面怎样申请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举报2015-03-06回复

kan

叶子_U11m3 发表于 2014-10-13 11:24

请问,女方单方面怎样申请离婚!

也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举报2015-03-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