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上环的连坐政策是哪个想出来的,够阴,够狠
关于计生的连坐的土政策,很是无语.
这是什么年代了?
还在变相强制上环,完全不顾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表述得很明确:妇女有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的权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国家法律优于地方法规。法律的解释权归全国人大。居委会和计生办无权解释。居委会和计生办那帮混账如果再敢拿他们的狗屁股嘴在那信口开河曲解法律逼妇女上环,那他们就是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