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离婚要怎么办理
请问,帮人请问。
女,10年前,嫁到增城,9年前生有一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儿(夫妻身体正常),
丈夫欲逃避其后的医疗费用,坚持要将女儿扔掉,
主人公不肯,后闹矛盾,
2年后带着女儿回到娘家,
丈夫声称会寄钱给主人公母女,
其后至今 娘家经济条件本就困难 的主人公都未收到过丈夫一分一毫 的生活补助费,
包括 今年2月份 主人公女儿到 广州 做心脏病手术事件。
主人公2年前闹离婚,
其夫不肯(其夫曾患精神病住院,之后已恢复正常),
09年至今跑法院都未曾 将婚姻关系结束,
请问,这该如何处理?
帮人讲T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