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农民也疯狂(考考你的法律触角)

kan

2010-11-13

记得以前在学校看过一个真实案例,觉得很有意思!现在发出来和大家一齐分享和讨论。

    四川某村有一位农民,与其妻生活多年后因感情不和离开家,在隔壁村与一妇女共同生活,其后农民生病重但妇女对其不离不弃,而其妻得知其夫得重病却没有理会,对其夫不闻不问!最后农民病重死亡!农民留下遗嘱一份,写明:其死后在某某村房屋一栋和身上仅有的一台手机死后赠于妇人!

农民死后妇人拿着遗嘱向农民的妻要求继承财产,但农民其妻拒绝了,于是妇人起诉到法院!

在本案中,假如你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你将怎样给予判决?

我国继承法上规定,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思分配财产。

查看全部|只看楼主评论33阅读14396

kan

呵呵,遗嘱是真得!是农民死前真实立下的

举报2010-11-13回复

kan

本案例补充材料,一、本案中农民立下的遗赠是有效的,是完全符合法定的!二、本案中有引用继承法!三、本案中需应用公序良俗

举报2010-11-14回复

kan

公序良俗是民法原则来的!答案两天后公布

举报2010-11-14回复

kan

夏日柠檬 发表于 2010-11-14 00:36

妇人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不重要。重要的系本案中农民立下的遗赠是有效的!我觉得会系妇人继承

重婚这个问题我 ...

农民立的遗嘱是有效的

举报2010-11-14回复

kan

回复 wisdomtea 的帖子

内容怎么了?内容就讲述一个农民包二奶的事情

举报2010-11-14回复

kan

本案的主审法官最终作出了如下判决:手机和房产都由农民的妻子继承。

本案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农民死前的遗赠是合法有效的,完全是农民死前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依照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的,依遗嘱或遗赠分配其财产。如果本案依照继承法规定,妇人应获得财产。

当事的主审法官又考虑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把遗产判给妇人,就会间接承认二奶的继承有效性,也间接鼓励包二奶,且通过立遗赠就可以让二奶获得合法的继承权,这樣就有违我国公序良俗的社会习惯,因此法官在顶着当年的言论作出上述判决。判决二奶的遗赠是不受法律保护。

举报2010-11-16回复

kan

当年这一判决出来后,很多法学家都在讨论,认为主审法官应将遗财判给妇人!就因为有了当年的讨论就有了我上课的案例,就有了今天讨论的案例。

举报2010-11-16回复

kan

当年这一判决出来后,很多法学家都在讨论,认为主审法官应将遗财判给妇人!就因为有了当年的讨论就有了我上课的案例,就有了今天讨论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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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

当年这一判决出来后,很多法学家都在讨论,认为主审法官应将遗财判给妇人!就因为有了当年的讨论就有了我上课的案例,就有了今天讨论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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