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汇购车后,我的痛苦才刚刚开始……
1.事起:
2016年在**汇购买一台傲虎,购车半个月左右在一次偶然的洗车中竟发现前后保险杠被更换过,不是原厂货,电路也被改动过,其中一电线直接从电池接入,更恐怖的是有一电线搭在排气管上,因受热熔化了一部分,幸好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沟通:
发现问题后,我即刻将相关情况告知**汇相关负责人,开始该负责人开始还坚称车辆百分百是新车,真心没有改动过车辆任何部件,而直到我将车辆问题图片及同款车辆相片发给该负责人后,其才承认该车辆确实是改装过前后保险杠,但其却将改装的责任推给供货的4S店,说是4S店改装来卖没说。在不明车辆为何作出改动且认为**汇言行不可信的情况下,出于对车辆安全性的考虑,我要求**汇更换一台全新的车辆,但在一次协商中,**汇另一负责人竟反过来说车辆改装的事情我是知情且同意的(真是推卸起责任来毫无底线)。
3.维权: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无奈之下我只选择能向法院起诉,经过漫长的等待,园洲法庭虽然认定了**汇在销售过程中隐瞒了改装保险杠及线路一事,但却认为不足以让我陷入购买新车的错误认识,只能说合同履行过程中有瑕疵,但没有根本违约,也没有欺诈,于是判我败诉!我觉得,**汇明知车辆是改装过的,却以全新车辆卖给我,这明明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典型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因此我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尽管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我只能选择相信法律…
4.关于车辆。又是一年秋风起,维权将近一年了,车辆还没有上牌,它静待一个公平的结果~






weiquan_XEWI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建议。在发现问题后,金莎汇第一时间想的不是要处理好问题,而是如何推卸责任,甚至还归责于消费者没有检查清楚,这是最不可原谅的。发帖出来是告知大家其中的猫腻和维权过程中的辛酸和痛苦,愿少一人经历这样的事情,少一分不必要的痛苦和烦恼……
weiquan_XEWI
同情中,为何不选择正规4S店呢,还有园洲法庭。建议2个,第一,如果车辆只是有点小的瑕疵,跟店里协调补偿 ...
作为消费者,出于安全的考虑及买新车的初衷,我当时只要求对方可以按合同约定的,给我换一台全新且没有改动过的车辆,但他们说换车是没可能的!实在没办法,我这才要起诉的
weiquan_XEWI
发生这样的事肯定不愉快了。
这是件非常倒霉和痛苦的事情,明明有车但不能用,出行要搭顺风车、打滴滴,最煎熬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官司打完这车也差不多要报废了
weiquan_XEWI
最重要是有没有其他安全隱患或缺失,一同禀告法院
我说保险杠换了,他们说不影响外观和使用,我说电路改过并且烧了存在安全隐患,他们便只字不提!您说要缺失哪些部件法院才会构成欺诈呢?我们也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件(同类案件)的指导意见:“汽车销售者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向法院陈述了,但一审判决结果还是“合同履行略有瑕疵,不构成欺诈”!!!是我不懂法,还是…
weiquan_XEWI
这个楼主可以根据广告法,就可以上诉了,这个明显的是违返消费者协议,承诺的跟实际的不一样,中国这一块儿 ...
谢谢您的建议,我再尝试一下!再不行的话恐怕要得间歇性精神病了!向大家汇报一下,中院裁定“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weiquan_XEWI
二审结果有没有下来?关注着,个人也认为一审判决有违相关的法律规定,你应该向法院申请对车辆进行监定
谢谢您,二审没有直接判决,只裁定发回重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本案的举证责任在于金莎汇,而金莎汇在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证明其不存在故意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情况下,法院仅凭其一面之词,就判定其不构成欺诈,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那是否就意味着,经销商可以在消费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更换车辆配件,甚至是将问题车乃至事故车更换新配件后当全新车辆出售给消费者,并且不用负任何的法律责任?细思极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