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么好,不信发个合同给大家看看,合同是写得清清楚楚的,真的是在为民哦,中标者只填了个0.5元就中标了,难道有假的
田竹经济合作社水电收费承包合同
甲方:博罗县园洲镇田竹经济合作社
乙方:
为了管理好田头村水、电收费工作,节省村的经济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田头村博园大道两旁水、电费,田头工业区部分厂区的水、电费承包给乙方管理,承包条件以下:
一、承包期限:
承包年限为3年,即由2012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
二、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承包水费价以每立方水 元人民币,电费单价以供电所收费单价
为标准,乙方不可乱升单价,必须经甲方研究决定方可执行,乙方必须交3万作保证金.
2、博罗大道两旁水费以每立方水2元(人民币),工业区水费每立方水1.7元(人民币),按水厂总表金额上交水厂、供电所总费用后,结余的金额归田竹经济合作社收入.
3、乙方收水、电费要准时交给收费部门,即供电所和水厂,如有超时不交,甲方有权将乙方交来的保证金作抵偿,保证金全部抵偿完后,甲方可组织重新开投。
三、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信守合同,不得违约,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博罗县园洲镇田竹经济合作社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