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园洲镇第五届春节羽毛球赛
(金莎杯团体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园洲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园洲镇文化服务中心。
赞助单位:金莎酒店。
二、竞赛 时间及地点:2012年1月28日(年初六)在刘屋体育馆举行。
三、赛事规划:
1、竞赛项目:混合团体赛(按:男双、混双、男单顺序进行)。
2、组队形式:自由组队。(每队不超6人)
3、参赛资格:身体健康的所有业余羽毛球爱好者。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1月21日。抽签时间:1月21日下午3点(过时由组委会代抽;
2、报名地点:刘屋体育馆前台
3、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彩照各一份交刘屋体育馆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第一名:现金5000元+奖杯+荣誉证书;
第二名::现金4000元+奖杯+荣誉证书;
第3、4名:(并列)现金2000元+奖杯+荣誉证书。
六、 比赛秩序表:比赛秩序表由组委会统一编排,并公布在赛场内,可自行查看,并按秩序表指定时间到指定场地参加比赛,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的,算自动弃权。
七、竞赛方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采用分组循环制,小组前二名出线进入第二 阶段。第二 阶段采用淘汰赛制。(比赛采用“见二收”的竞赛办法,即:先胜二场获胜。)
3、计分办法:第一阶段采用直接得分一局制,局分为30分(15分换场),30分封顶,先到30分者为胜。 第二阶段采用直接得分一局制,局分为42分(22分换场),42分封顶,先到42分者为胜。(22分时交换场地,休息3分钟,11分、32分时休息1分钟)。
4、比赛前双方提交出场名单,提交名单后,不得更改;
5、本团体赛不可兼项;
八、赛事细则
1、参加比赛的选手必须身体健康,请在比赛前自行购买保险,如在比赛中发生任何以外事故责任自负。
2、每场比赛运动员迟到超过5分钟作弃权论处(对方以21-0取胜),第一场比赛后,每一场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的时间为开始的时间。以裁判员计时为准。如全队弃权,该队与其它球队的比赛成绩取消。
3、在比赛中运动员如突发伤病,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时间,如超过5分钟还不能正常参加比赛的,则作为该场比赛弃权处理(对方以30-现在已得分数取胜)。
4、第一阶段排名规定:
(1)、每轮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两者积分相同,则按两者净胜局排名,再相同则按两者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三者或以上积分相同,则依次按小组赛内全部比赛的积分、净胜局、净胜分来决定名次。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九、本次比赛设立裁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最后裁决。
十、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赛组委会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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