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幸福生活。6月15日以来,园洲镇开展了“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在此次宣传月活动中,园洲镇充分利用好机关、村居、学校、银行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进商场。
活动共发放宣传册500余册,解答现场咨询3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下一步,园洲镇将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积极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助推平安博罗建设贡献力量。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擦亮眼睛,保护好我们的钱和家。
一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 非法集资四种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往往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不法分子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互联网金融等为幌子;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 7.以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 9.以委托“投资、理财、财富管理”等为幌子; 10.要求投资者向个人账户或非投资目标企业账号转账。
四 法律责任
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置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五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能力,不轻易冒险投机!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不是投资,而是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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