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下午,博罗县长宁镇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反映线索,辖区罗浮大道东平村路段进上良小组的小路里边停车场有一部小型货车涉嫌私自倒卖成品油。
获悉情况后,镇应急办、执法办、建道中心交通组、交警中队、派出所等部门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查看发现,涉事区域停放了一部粤L牌蓝色轻型厢式货车,工作人员打开后车厢门发现车上载有两桶柴油。公安部门立即联系在附近的车主,并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过初步询问了解案情后,案件移交县交通局执法五队作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于3月18日正式立案调查。
经查,粤L牌蓝色轻型厢式货车实际车主为朱某某(长宁本地人),车上载有两桶柴油(共计1500升),柴油属于危险品,而驾驶员朱某某在无法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相应证明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详细调查取证后,认定当事人朱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拟给予罚款参万元整(30000.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接下来长宁镇将进一步按照《长宁镇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成品油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存储和运输等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健全成品油行业管理规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管理风险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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