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晚23时许,县疾控中心函告我镇三名密接者,经流调,现把该3人在我镇的活动轨迹排查情况公布如下,如在以下时间段有到过相关区域活动的人员,请按相应要求自觉落实防控措施并尽快开展1次核酸检测: 2月15日
13:30—14:14,从九潭下高速,开往园洲派出所; 14:15—15:05,在园洲派出所门口核酸采样点采样; 15:06—15:25,步行至豪运商务住宿办理入住; 15:26—16:05,在园洲镇秀丽路152号柳州螺蛳粉用餐; 16:06—16:10,步行至五丰路61号惠众百货买水;随后返回豪运商务住宿,之后未外出。
请有上述相关活动经历的市民按照防疫要求,就近到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检测,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告知医务人员你与上述对应时间段的接触地点。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位市民积极配合,以便做到精准管控,防患于未然。大家无须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园洲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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