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我镇再次处罚了一起露天焚烧案件,罚款2000元!下午4时左右,我镇黄塘村边田小组一名村民正在露天焚烧秸秆、树枝落叶,被正在巡查的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我镇部分村民在思想上仍存在老观念,对农田杂草秸秆处置往往采用一烧了之的做法,严重污染了空气,对周边大气和车辆出行等造成了不良影响,群众普遍要求整治呼声较大。
为此,我镇多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村(社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的同时,加大巡查处罚力度。据了解,我镇印制发放相关宣传单张6万余份、宣传横幅200余条、宣传画报100余张,利用村级广播系统、微信群以及走访入户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同时,成立由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有露天焚烧行为的,进行及时劝阻、扑灭等处置,发现一处,处罚一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法律无情,执法不怠
希望广大村民不要再存侥幸心理,在秸秆杂草树叶垃圾处置中,应采用翻耕、深埋的方式进行合理利用,而不要采取一烧了之、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大气、造成空气污染的旧劣习做法。
来源:罗浮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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