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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洲街坊!下个月起,乱占停车位最高会被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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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开车出门
停车就是个头疼的问题
有时候兜兜转转都找不到一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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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通过
该《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计三十七条
主要包括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
使用与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其中在道路停车泊位上违规放置障碍物
或从事车辆清洗、装饰、修理等经营性活动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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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
单位擅自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处两万元罚款

《办法》中所指的停车场有这些: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 公共停车场是指除道路停车泊位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工程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


  •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内部停车场。

  •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内统一施划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的场所。

公共交通客运、货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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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办法》提到的规划与建设
1、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各类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停车场布局、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学校、医院、行政中心、公园、景区、大型商圈、城市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应当重点配套建设停车场。

2、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利用储备土地、暂时不能开发的土地等设置临时性停车场。
  • 临时性停车场需要设置出入口的,其出入口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
  • 临时性停车场出入口途经人行道的,应按照要求设置交通标识标牌,对占用人行道区域进行道路适应性改造。
  • 临时性停车场服务期终止时,占用人行道区域应无条件按照不低于原建设标准进行恢复。

3、停车供给缺口较大区域,可以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域内设置临时性停车场,由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域内临时性停车场不得占用防灾空间、消防通道、绿地等区域,不得妨碍行人、非机动车安全通行,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城市公共空间相关规范。

4、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 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 保证市政公用设施正常使用和维护;

  • 不得妨碍应急救援;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5、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投入使用前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收费停车场标志牌设在停车设施入口正面及缴费地点的醒目可读位置,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及地址、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地面应当进行硬底化处理,并保持坚实、平整;
     (三)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交通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位标线;
     (四)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车轮定位器和配备通风、照明、排水等设施设备,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五)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停车场的出入口,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设置并标明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停车位;
     (七)符合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正常使用;
     (八)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标准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车牌识别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并保障其安全运行;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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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办法》中提到的使用与管理内容

1、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平、公开的销售方式出售或出租开发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位。业主要求承租车位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尚未售出的停车位或其他可以出租的车位提供租用,不得只售不租。

2、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利用储备土地、暂时不能开发的土地等设置临时性停车场。
  •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

  •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场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者结合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予支付停车费用。鼓励免收或者减收残疾人停车费用,鼓励提供机动车免费停放服务或者设置免费停放时限。

3、除公安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整道路停车泊位。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法行为:
  • 在道路停车泊位上违反规定放置地桩、地锁、石头、家具、水泥墩、反光锥、非机动车等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

  • 在道路停车泊位上从事车辆清洗、装饰、修理等经营性活动;

  • 故意损坏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标线、标识、设备和设施;

  •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在道路停车泊位上违反规定放置障碍物或从事车辆清洗、装饰、修理等经营性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西子湖畔、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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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倒序浏览
恒毅地产 LV.30 2021-11-29 13:19
沙发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是啊,随着汽车的增多,停车位成了很头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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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MAN188 ... LV.100 2021-11-29 19:04
板凳 来自: 中国
市场旁边的停车位经常出现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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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peDiem LV.1+ 2021-11-29 22:19
地板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发现违规占用停车位的能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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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子 ... LV.1+ 2021-12-3 00:11
5# 来自: 中国广东
园洲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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