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个早高峰的金山大桥车上发生了拥堵事件,原本只是两辆车出现了轻微剐蹭事故,一辆车却坚决原地死磕不愿离去,然后他就被罚了!
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应该原地等交警定责吗? 为啥会被罚款? 3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快撤减堵”行动,对早晚高峰时段,发生“人未伤、车能动”轻微交通事故后,对经市局110指挥中心、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中心指引,10分钟内仍未撤离的行为进行处罚,提升我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减少全市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堵塞。 事故发生 2021年4月7日上午早高峰8点,市公安局接事主报警称,在惠州惠城区金山大桥往东平方向桥上,一辆粤L白色小车与一辆粤L的咖啡色面包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110指挥中心在接警引导挂机后向当事人发送了轻微交通事故引导短信。
引导撤离 由于,当时正值车辆出行的早高峰,事故地点是市区出行的主干道金山大桥,车流量大,两辆事故车辆在现场停留对通行的车流造成了影响,而且极易引发次生事故。8点10分,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桥东中队接到后台警情后,立即联系报警的当事人白色小车司机,指引当事人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后,迅速离开现场,将车辆挪到前方空间较大的实验一中旁边,避免造成拥堵和二次事故,小车司机表示配合尽快撤离,然而5分钟后,该司机回电话表示,另一方面包车的司机不愿意挪车撤离现场,随后,桥东中队警员到达事故发生地点,经引导后才将双方事故车辆带离现场。
[video]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1816650542069170177[/video] (交警蜀黍讲解事件) 处罚定责 经现场了解,该起事故为轻微的刮碰事故,因前方面包车实线变道导致,白色小车司机接到警员指引后要撤离现场,而面包车司机坚持要等交警到现场定责,当警员现场向当事人普及“人未伤车能动”的轻微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方法时,面包车司机自称不清楚,以为要交警查看现场定责。最终,因在早高峰车流量较大的市区金山大桥路段,发生人未伤车能动的轻微交通事故,经报警指引后十分钟内,应撤离未及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执勤警员对该面包车驾驶人处于200元罚款。
(处罚单) 那么,怎么定义”轻微交通事故“呢? 具体又该怎么做呢? 所谓”轻微交通事故“就是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交通事故。 简单来讲就是“人未伤,车能动”如无人员伤亡、车辆可以移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不撤离造成拥堵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具体怎么做? 发生“人未伤、车能动”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优先引导对方采取现场自行协商、线上远程处理等“快处快撤”方式处理。为便于当事人快撤后自行协商,最大限度减少致堵因素,如果双方车辆均有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公安交警部门原则上不予扣留机动车。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惠州交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事故处理中心会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指引、视频连线指引符合线上快处条件的事故当事人优先使用广东110微信小程序快速处理或现场自行取证后撤离,并向当事人推送一条挂机短信,引导当事人快处快撤。 挂机短信内容如下 【惠州市公安局】您所报事故为轻微交通事故,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拍照撤离现场或者通过微信搜索“广东110”小程序点击“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在线快捷处理,您也可点击链接扫描“广东110小程序”二维码登录处理平台、查看流程指引, https://gdproduction.highlight2018.com/police_alarm/guide,按照平台指引与对方一起自助协商处理事故和办理理赔手续。咨询电话: 0752-26251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或对方当事人10分钟内未按规定撤离现场或者导致交通拥堵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导致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将处以1000元罚款,并可吊销驾驶证。[惠州公安110]
希望小伙伴们了解如何快撤减堵之后,都能做到先撤离再协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良好的交通驾驶习惯,才是大家平安上路的保障哦! 来源:惠州头条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