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赚200元 再办张银行卡出售,能赚到1000元
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
心动你就要摊上大事了!
近日,全国警方开展的断卡行动
将严厉打击整治
“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的犯罪行为
相关措施:广东省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于为诈骗分子提供便利被惩戒的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在广东省内开立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以及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不得为其在广东省内新开立账户。 惩戒期满后,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惠州市反诈骗中心按照上级部署 开展打击贩卖“两卡”的犯罪行为 近日公布了两起 惠州籍大学生贩卖两卡的情况 01
惠州籍大学生陆某,因拖欠朋友400元,在朋友陪同下办理两卡手机卡还给他,后被警方抓获。鉴于是初犯,且案件情况轻微,警方最终给予陆某“告诫”措施。 02
惠州籍大学生杨某在读高中时,其朋友承诺如果办张银行卡给他,将以1000元作为报酬。杨某为了想来钱快,便办了银行卡给朋友。事后因朋友没有给予报酬,便主动报警。鉴于是初犯,同样给予“告诫”措施。 所幸这两名学生案件轻微 并没有给予“惩戒”措施 否则五年内银行卡使用受限 连最起码的“电子支付”都用不了 那真的跟社会完全脱节了 在电话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即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二、“断卡”行动打击的是谁?
1、开卡团伙。2、带队团伙。3、收卡团伙。4、贩卡团伙。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或者手机卡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被认定为“不良信用电话用户”的,将会限制其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办理移动电话新入网、过户电信业务。
不要觉得与你无关,人人都有关系
银行卡、手机卡、日常要妥善保管,对于废弃不用的“两卡”应及时注销!不得随意丢弃更不能转让、出售!加强对“两卡”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就是在保护你自己!
来源:惠州市反诈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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