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下面让我们通过案例来了解一下。  
1、陈某某“提供域名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16年5月份期间,陈某某在明知网民甲以钓鱼网站形式进行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然为该网民提供域名并进行解析。同年5月22日,网民甲利用从陈某某处购买的xowth.com的域名建成网站,从被害人傅某处骗取共计191920元人民币。
最终,陈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审理法院: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2、赵某“提供支付结算”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赵某注册成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代理第三方支付公司网络支付接口。其在明知代理的网络支付接口被用于犯罪资金走账和洗钱的情况下,仍帮助犯罪分子通过购买的虚假企业五证信息和假域名备案在第三方公司申请支付账号,以每个账号收取2000至3500元不等的接口费将账号转卖,并收取该账号入金金额千分之三左右的分润。
最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审理法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案号:(2017)浙0782刑初1563号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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