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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说》第2期:出轨被发现,逃逸时跳水溺亡,追赶人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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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张三偷偷跟李四的老婆开房,后被李四发现。张三见势不妙,撒腿就跑。李四朝着张三逃跑的方向追赶,追了一公里后,张三见李四还在追,看见前方公园有一个人工湖,于是跳进湖里躲避追赶,最终溺亡。

追赶的李四否要承担责任?

      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判断张三跳湖这个行为是否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李四看到自己被人戴绿帽,自身肯定很愤怒,会对张三做出什么来谁也说不准,可是张三在跳湖的时候只有李四一个人在追赶,而李四也没有带武器,情况并没有要立即跳湖来躲避危害的急迫性,完全可以选择想其它方向逃跑。所以从刑事责任的角度看,张三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李四当时是带着一把杀猪刀,并且叫了十几个兄弟来帮忙围堵张三,张三确实是无路可逃了跳湖淹死,这种时候李四就需要负刑事责任了。

      上面这个问题,一般只会出现在法考当中。在现实,要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报告,来判断是否为无路可逃。下面小编就放出一些法院的判例,给大家参考参考。

      工地电缆线被偷,三名工人追赶小偷,结果小偷跳水溺亡。小偷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三名工人赔偿损失。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特别的侵权案件。

      张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在工地上做架子工。2018年8月9日中午,工地上的工人都在午休,材料保管员倪某吃完饭打算出去上个厕所。谁知倪某刚走出工棚就听到旁边的草丛中有声响,定睛一看,发现有个人正在偷电缆线,不由大喝一声:“干什么的?”那偷东西的便是张某。

      张某见势不妙,扔下作案工具,拔腿就跑。倪某遂大声呼喊:“快来人,有小偷!”倪某的工友覃某、尤某闻声赶来,三人朝着张某逃跑的方向追赶。因工地上的草丛过于密集,张某一会就没了踪影。当倪某三人再次看到张某时,张某已经站在河水中,河水已没过膝盖。倪某三人担心张某出事,再三要求他上岸,张某不从,倪某当即报警。在警察到来之前,张某不顾倪某三人劝阻,向河水深处游去,最终溺亡。

      事后,张某家属认为张某生前是在受到了倪某三人的围追堵截,走投无路时才被迫跳河的,后倪某三人也未对跳河的张某及时采取施救措施,最后导致其溺水身亡,要求倪某三人对张某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倪某在事发现场看到张某正在偷盗工地上的电缆线,张某遂立即逃离,倪某三人追赶的行为并无不当。在张某跳入河中后,倪某三人要求他上岸,张某明确表示拒绝,倪某立即选择报警,至此,倪某三人的行为均未超过必要、合理的限度。张某跳河后,倪某三人对张某欠缺游泳能力无从知晓,且三人因自身水性不好不敢下河施救,故倪某三人未对张某实施救助并无过错。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犯罪分子,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是支持事主或群众追赶小偷,制止其偷窃行为的。建议大家遇到类似情况,应注意将抓捕、扭送行为控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不要明显的超过必要的限度,这都是法律所允许和鼓励的。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江苏高院 供普法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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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旗家电维修 ... LV.45 2020-6-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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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MAN188 ... LV.100 2020-6-2 18:56
板凳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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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风 ... LV.18 2020-6-12 10:09
地板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其实,是人工湖的责任,你公园为什么人工挖了个湖,没湖,张三就不会跳!所以公园要赔,公园又可以追究挖湖公司责任,因为挖湖的挖宽了一米,如果窄一米,张三就跳不下去…挖湖公司再追究挖湖者的责任,但挖湖者在新冠肺炎中支持武汉火神医院中受感染死去,唉,最后追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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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鸠鸠 ... LV.42 2020-8-8 23:16
5#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心随风 发表于 2020-06-12 10:09
其实,是人工湖的责任,你公园为什么人工挖了个湖,没湖,张三就...
最后追究老天爷,如果老天爷不下雨就没有水,没有水就炎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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