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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园洲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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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在全力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也一直挂念着全县师生家长,特别是身处疫区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同学及家长。在此,我们衷心祝愿每一位师生家长平安健康、阖家幸福!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打破了我们学习生活的节奏,我们知道,很多家长在响应号召做好疫情防范的同时,对假期和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也有着一些困惑和疑问:开学日期渐渐临近,会不会延迟开学?如果延迟开学,孩子的学业怎么办?家长可以为孩子做些什么?可不可以让孩子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从湖北返博的家长同学该怎样做才最安全?我们也一样,想学生之所想,急家长之所急,下面我们将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一、开学日期渐渐临近,博罗会不会延迟开学?为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明确我省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再确定具体开学时间。为便于大家做好准备,正式开学时间会至少提前一周通知。所以,为防控疫情、减少外出,尚在外地的家长同学不用急着返回博罗。二、延迟开学期间,孩子的学习怎么办?请家长放心,教育部门和学校早已想在前面,利用网络平台做到“停课不停教、不停学”,我们启动网络课堂,开展信息化教学,让孩子们在家也能学习,同时,还为高三、初三毕业年级提供专门的线上教学资源!学校可组织学生通过以下方式参与线上学习:1.广东省“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应用平台”:https://www.gdtextbook.com/,广东省教育厅连同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为全省(除深圳外)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师生配发了使用账号,师生均可免费使用。2.和教育远程直播教学平台:www.ydxxt.com,家长可以利用学校为学生在该平台建立的账号登录,免费使用学科同步资源、名师导学资源和教学视频资源等。网络课堂学习的具体方式我们会尽快通过学校告知您,具体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老师。各学校也会利用微信群、校讯通、公众号等渠道布置相关作业,请家长督促孩子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
三、假期延长,家长可以为孩子做些什么?能不能快速渡过新冠肺炎疫情这个难关,不仅靠医务人员,更是靠我们自己。不外出、不聚集,这是切断病毒传播的最好方法。为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少家庭响应政府号召,选择“宅”在家。延迟开学,“宅”在家的时间就更长了。这段时间其实也是很多平时没有多少时间“陪娃”的家长培养孩子良好习惯、增进父母子女感情的好时机。建议家长好好利用这个假期,培养亲子关系,做好亲子学习、亲子阅读,引导孩子热爱祖国、关爱同胞、敬畏自然、关心家人、珍爱生命。防控疫情,也可以成为孩子成长的一堂人生教育课。
四、可不可以让孩子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们要求各教育培训机构在疫情期间全面停止各类线下聚集型的授课活动。为降低感染风险,在此我们呼吁大家为了健康安全,千万不要让孩子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如发现有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生培训,也欢迎家长举报。举报电话:0752—6292146。五、从湖北返博的家长同学该怎样做才最安全?我们一直非常关注关心湖北特别是武汉的师生家长,希望大家都能平安返回博罗。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的要求,请从湖北返博的家长同学本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一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到、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并严格按照指引居家隔离,等确认安全后再返校。在这期间的学业问题,学校会有指引和安排,请家长放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瞒报谎报有关信息、不按规定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大或其他重大损失,您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六、如果有问题咨询或情况反映,可以联系谁?如果您有问题咨询或情况反映,请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反映,联系方式将由班主任老师告知大家。同时,为了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了您的孩子和同学们的健康,我们需要清楚掌握每位同学的状况。如果老师经常在家长群里要求您填表、报告,甚至拨打您的电话了解孩子的身体、学业和生活情况,请您一定要理解支持、主动配合。不管在前线,还是在后方,都有一群人在默默为大家保驾护航。
法律责任与义务提醒
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坚信,寒冬过后便是春天。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克疫情!
博罗县教育局2020年2月1日
来源:博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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