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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的公告
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登记成立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2017年度年报,报送方式请登录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boluo.gov.cn/scjg/Tindex.shtml)。 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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