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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流] 住宅维修金增值收益拟一年分红一次 业主上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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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江时报讯 全市总额达40多亿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如何分配向来是业主们关心的焦点。1月15日傍晚,市房管局在官网上公布《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对维修金的增值收益一年分红一次。如果您对增值收益分配的计算办法、分配方式等有意见或建意,可在2月15日前向市房管局提出。

  增值收益转存入维修金滚存使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子“养老金”,通俗地讲,就是业主买房后,还要缴纳一笔钱用于房屋5年保修期满后,对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这笔钱由市房管局代管,但归属于每个小区的业主。

  根据《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在保证维修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市房管局可以通过转定存、购买一级国债的方式实现资金增值、保值。此前,受限系统和技术不成熟,维修金的增值收益从未向业主公开和分配,直到2015年11月25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验收上线运营,具有数据信息化核算、处理功能,才使惠州维修金增值收益具备了分配条件。

  东时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截至2015年年底,市区直管的维修金已达24亿元,其余县区相加也超过20亿元,全市总额达到40多亿元。

  根据《办法》,惠州拟每年分配一次维修金增值收益。在分配前一个月,市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公众发布增值收益分配通告,明确分配时间、金额、业主人数、分配后余额、管理费用提取比例等。而每年具体分配时点视情况而定。维修金的增值收益分配后,将直接转存入业主的维修金账户滚存使用,市民可以登录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查看自己的账户。

  每年提收益的15%作必要管理费用

  根据《办法》,部门拟从每年维修金增值收益总额中提取15%作为必要管理费用,并明确必要管理费用每年开支不得超过当年提取额,并公开披露,有节余将转入下一年度作为增值收益的一部分,这开支还必须接受市、县同级政府审计部门审计。

  业主每年具体可以分配到多少增值收益,从“年综合收益率”这个指标可以有个大致的判断。它的计算公式是,年综合收益率=当年增值收益/本年累计积数×365天。

  东时记者查阅其他城市做法发现,由于各自维修金增值收益方式不同,各城市维修金年综合收益率也并不一致。以深圳为例,其维修金管理中心通过签订合同将资金放在建设银行、平安银行托管服务,年综合增值收益率突破5%。淮安市在2015年前,维修金增值收益仅有活期储蓄一种,2015年初改为统筹定存方式后,收益提高近9倍,乌鲁木齐市采取定期组合存款方式,2014年年增值收益率达3.4%。

  温馨提示

  可通过3种途径提建议

  2月15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98699;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44598973@qq.com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江北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604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邮编:516002),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本版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冯丽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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