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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广东街坊注意了:随意倒垃圾最高可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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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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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废弃的家具则需要“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不可随意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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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霍瑶 广大街坊们注意了,从明年起,随处倾倒、焚烧垃圾将面临罚款,最高可罚200元。而废弃的家具则需要“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不可随意乱扔。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1月1日起该条例将正式施行。根据《条例》,城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并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垃圾。如果“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装修垃圾、废弃大件家具不能随便乱“扔”了。《条例》十五条规定,居民家庭装修废弃物和废弃沙发、衣柜、床等大件家具应当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不得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而如果违反该条,将面临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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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错支持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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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7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dahongshan 发表于 2015-10-6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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