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邹 兴)怒发冲冠致人重伤,竟然只为一个箩筐?日前,博罗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宗因一个箩筐引发的血案。为帮同乡要回箩筐而将他人打至重伤二级的冯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被告人冯某,48岁,老家在广西崇左,近年来一直在博罗园洲靠种菜营生。今年8月9日下午,冯某和另外一个朋友一同到老乡老赵家吃饭。席间,老赵提到他一个装菜的箩筐被同市场的邓某拿走了,前几天向对方索要,对方却一直不肯还。冯某和朋友表示帮他把菜筐要回来。下午4时许,老赵和其他朋友先去找邓某理论,冯某随后也到达邓某住处,在门口看见老赵和邓某在争箩筐。冯某立即上前帮老赵争抢,没想到却被邓某抓伤了手臂,冯某一气之下夺过邓某手中之物朝其眼睛砸过去,邓某当场血流满面。经鉴定,邓某的伤势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属七级。
事后,冯某家属与被害人邓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邓某10万元并取得了他的谅解。
博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冯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协议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宽处罚,遂对冯某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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