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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虫注意】驾驶人向车外扔垃圾罚款100元处罚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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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时报讯 行车途中,常有乘客随手将垃圾丢出车窗外。日前,今日惠州网网友“金毛”在东江论坛发帖建言,希望交警部门对 “车窗抛物”进行严格查处。交警部门回应称,将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同时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依法查处车外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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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

“车窗抛物”屡禁不止存有安全隐患

12月23日,今日惠州网网友“金毛”在东江论坛发帖反映,在日常行车中,会有些人经常将矿泉水瓶、纸巾、烟盒、果皮、瓜子壳等垃圾随手扔出车窗外,不仅污染了城市环境,还带来很大安全隐患。“车窗抛物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机动车驾乘人员图省事,文明素质不高。”

该网友认为,向车窗外抛物是交通陋习,特别是在机动车辆日益增多的今天,车主们更应该文明出行,向车窗抛物说不,为建设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希望交警部门开始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格查处,驾驶员一旦被“抓现形”,应该给予相应的惩罚,让驾驶员牢记这次教训。

部门回应

向车外丢垃圾记2分罚100元

“车辆驾驶人、乘坐人向车外乱扔垃圾、杂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还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今年12月25日,交警部门回帖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给予罚款10元或警告处罚。驾驶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如向车窗外丢垃圾,将给予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对此,近年来交警部门持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驾驶、拒绝车外抛物等交通陋习。针对依然存在少数文明素质不高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乱丢垃圾、杂物的现象,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同时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依法查处车外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摘自: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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