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3年新生代产业工人
“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团市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州“圆梦计划”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下称“圆梦计划”)。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以有效服务新生代产业工人的成长发展,培养一批党团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基本可依靠力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青年群众基础,探索党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青年群体和谐的有效路径。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圆梦计划”省财政将补助100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上大学,其中将补助600名惠州新生代产业工人上大学。惠州市将结合自身实际,联合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和院校,通过实施惠州“圆梦计划”项目,进一步将“圆梦计划”打造成“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惠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市圆梦办)
(三)领导机构。
惠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1)。惠州市将参照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系会议制度,由团委、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市一级的圆梦计划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团市委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并指定1名团市委副处任办公室主任。
四、项目内容
(一)培训模式。
市圆梦办与北京大学、惠州市远智教育培训学校、知金教育惠州数字化学习中心等合作,资助共计600名在惠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网络远程教育专科、本科学习。
(二)培训费用。
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惠州“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其中,被录取学员自缴1000元,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补助1000元/人,社会筹集资金统筹解决1000元/人。(其中,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2000元。)
(三)报名条件。
1.报考惠州“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惠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惠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
2.党团知识;
3.社会工作技能。
(五)教学形式。
1.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双导师双助理:惠州市为每个“圆梦计划”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合作高校为每个“圆梦计划”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团组织为每个“圆梦假话”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
3.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骨干培养:惠州市将按《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养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从学员中按20%比例选拔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
(六)企业捐助方式。
1.各类企业全额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捐助20万元,“圆梦计划”冠名为“圆梦计划 XX企业100”。
2.几家企业联合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合计捐助20万元,冠名为“圆梦计划 A企业-B企业-C企业100”。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2013年5月30日—6月20日)。
市圆梦办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选定合作院校,制定总体方案,下发招生通知,积极筹集经费。
(二)发动报名。(6月20日—8月1日)。
向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宣传“圆梦计划”项目的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
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圆梦计划”网站的使用方法另行印发)。2013年8月1日24:00时截止报名。
(三)资格审查确认。(6月20日—8月1日)。
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各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建议网络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资格审查结果要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考生本人要在8月5日前到达各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名单要在8月10日前以统一格式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考试录取。(8月10日—8月31日)。
合作高校与各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员注册。(9月1日—9月20日)。
督促各合作高校在2013年9月20日前将录取学员资料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本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六、责任分工
团组织负责统筹“圆梦计划”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和经费筹措;财政部门提供资金保障;教育部门指导和协调高校做好招生发动、考务组织和课程改革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省委、省政府明确继续大力支持“圆梦计划”的开展,省委组织部也将“圆梦计划”的落实情况列入了《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评分办法》,作为各地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和相关合作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组织工作力量,做好发动宣传和招生工作,认真抓好“圆梦计划”各项工作的筹备和落实。
(二)搭建平台、大力宣传。学员的报名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的招生工作实行以市为单位属地报名考试原则,请各县(区)、各部门和相关合作单位积极配合市圆梦办将联系合作高校尽快确定考生报名的方式和地点,发动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进行报名。深入工业园区等新生代产业工人集聚的地方宣传发动。要广泛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充分利用本区域内的重点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和互联网、手机、微博、QQ等新媒体播发宣传通稿内容,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争取支持、筹措经费。按照去年的模式,各县(区)、各部门和相关合作单位与合作院校开办一个“圆梦100”班需筹集经费约50万元即每个学员学费约为5000元,省财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为每一个“圆梦100”班补助经费20万元即为每一名学员补贴2000元学费,除学员自缴外,剩余学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各县(区)、各部门和相关合作单位共同筹资解决。各县(区)、各部门和相关合作单位作为项目实施的主责单位,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财政支持,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动员能力,以合作办班、企业单独冠名、企业联合冠名、高等院校冠名等形式,积极争取企业、社会、高校的大力支持,多方筹集经费。
市圆梦办将于6月底将合作院校的招生简章(包括招生专业、人数、培养方式、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向社会发布统一公告。
联系人:黄敏
电话/传真:(0752)2814568
电子邮箱:hztswxxb@163.com
附件:1.资助名额分配表
2.2013惠州“圆梦计划”招生任务分解表
3.各合作单位及联络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