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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毒药

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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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六爷 于 2008-12-5 10:54 发表
依正式结合之夫妻外,不得行淫.
若非已妻,苟合淫欲,即名邪淫.
能端正男女间之欲情,叫做不邪淫,也就是贞良守礼,
亦即组织家庭之后,夫妻须相敬如宾,
不有其他淫乱行为,更能和睦相处,成为美满家庭.

你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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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6# cs214 的帖子

哈哈,去店铺找不到我的[s:13] [s:13] [s:13] [s:13] [s:13] 想找我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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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我只是打个比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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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9# cs214 的帖子

我知道了,有工人在店里,一般我不在的,有什么事她会打电话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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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死懵仔 于 2008-12-10 20:22 发表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我个人觉得园洲社区不应该屏蔽 who是好人 的言论,如果你们觉得他的言论不对,请用你们的硬道理来说话,屏蔽人家乃是霸道的行为,本人强烈抗议.......
国有家有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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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共产党嘛,做官的说了算数[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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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屏蔽的,既然大家都不开心,那么我把这个贴锁住。要讨论希望当事人另外开贴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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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的观点,论坛上希望大家自由的发言,只是前提是大家文明聊天,不要互相攻击就好。
当然,涉及到政府形象问题的也许例外。我不想这里是一言堂,如果这样,我们也没必要开论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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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发现,原来没有锁贴这个功能了。只好作罢。希望大家不要继续讨论下去了,另开一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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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小心禽流感呀!真是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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