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园府〔2012〕145号 园洲镇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文化引领”的发展思路和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县的精神,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改善全镇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努力实现2014年创建国家生态乡镇的目标。现对照国家生态乡镇创建指标,按照《博罗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宜居宜业城镇为目标,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省卫生镇成果,全面提升全镇综合经济实力和生态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环境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田头、桔龙、廖尾、土瓜圩、深沥、阵村、刘屋、下南、江头、白耀前、高头、寮仔、白马围等村2012年底前成功创建惠州市生态示范村;马嘶、禾山、上村、水口、凤山、义合、佛岭、沥东、沥西、新村、马石岗等村2013年底前成功创建惠州市生态示范村;我镇2013年成功创建广东省生态示范乡镇, 2014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乡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国家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园洲镇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具体组成人员及其分工如下:
组 长:陈.沛林(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新华(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焕灼(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伟斌(党委委员)
杨雪兰(党委委员、妇联主席)
朱日森(党委委员)
叶立波(党委委员)
黄水杨(党委委员)
梁树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永忠(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向阳(党委委员、园洲派出所所长)
梁耀洪(人大专职副主席)
梁炎光(副镇.长)
陈永汉(副镇.长)
刘少峰(副镇.长)
翟庆和(副科领.导)
梁林秋(副科领.导)
黎容清(副科领.导)
徐建杨(副科领.导)
成 员:梁照英(党政办)
朱伟贤(规划建设办)
陈万良(农业办)
冯健波(党政办)
朱汝文(环卫站)
梁文飞(组织办)
梁国伟(宣传办)
梁洪根(环保办)
朱燕有(团委、统计站)
李永忠(文教科卫办)
梁志敏(安监所)
黄沛钦(污水办)
赖锦河(城监中队)
朱德铿(广播电视站)
朱淦亮(水利所)
徐子锋(国土所)
陈沛亮(工商所)
王少球(交警中队)
朱容浩(供水公司)
各村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保办。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冯建波、梁洪根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促、考核有关责任部门;收集汇总各项指标数据和有关资料;编写总结材料和技术报告;组织安排迎接国家生态乡镇验收的具体工作。
领.导下设六个工作小组,设置和职责如下:
(一)宣传组
责任领.导:朱日森
责任部门:宣传办、广播电视站、团委、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制定宣传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创建工作深入民心;定期报道公益宣传广告,及时报道创建工作进度,及时向各级各大新闻传媒报送信息;制作创建工作图片和其他宣传材料,分阶段制作创建专题片。
(二)环境整治组
责任领.导:刘永忠
责任部门:环保办、污水办
主要职责: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以县环保局监测数据为准),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100%,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50%。
(三)生态农业及水源保护组
责任领.导:黄水杨
责任部门:农业办、水利所、供水公司
主要职责:加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确保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农用化肥使用强度<250公斤/公顷.年,农药施用强度<3.0公斤/公顷.年,森林覆盖率(平原区)≥18%,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比重≥6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四)市政建设及绿化组
责任领.导:朱新华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办、环卫站、绿化办、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公司、国土所
主要职责:加大市政建设、绿化和环卫管理的工作力度,确保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每人、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95%。
(五)爱国卫生组
责任领.导:刘少峰
责任部门:文教科卫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国家卫生镇创建的筹备工作,把国家卫生镇创建与国家生态镇创建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农村改厕行动,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
(六)执法监督组
责任领.导:李向阳
责任部门:综治维稳中心、工商所、交警中队、城监中队、安监所
主要职责:加强监督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宣传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成立镇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学习和掌握考核指标体系,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工作,找出薄弱环节。召开全镇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镇人民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全面实施《园洲镇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生态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与建设等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要求。2013年4月前,完成创建广东省生态示范乡镇的申报材料,并报送上级环保部门,接受考核验收,2013年底完成“广东省生态示范乡镇”创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总结前一阶段的创建工作,检查创建指标的完成情况,查找工作不足,完善薄弱环节。制作电视宣传片和多媒体汇报系统,编写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并将报送上级环保部门,接受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生态乡镇是我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方法,是打造宜居宜业城镇的重要抓手。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深远意义,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根据自身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二)统筹协调,确保任务完成。领.导小组要根据实施方案,将创建国家生态乡镇的有关指标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创建联络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有关信息。
(三)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加大全镇创建国家生态乡镇的宣传力度,加强生态保护政策、生态文明和环境道德等的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为全镇创建国家生态乡镇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对正面典型事例予以弘扬,对反面典型事例予以曝光,形成人人积极自觉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投入,提供资金保障。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依法收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加快推进创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产业化。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成功创建惠州市生态村的行政村奖励2万元,对成功创建广东省生态村的行政村奖励5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村的行政村奖励10万元,以鼓励各村积极开展生态创建。要积极拓展生态保护资金渠道,努力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生态保护投资机制,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问责。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的国家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对创建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1.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
2.园洲镇创建国家生态乡镇考核指标分解表
3.园洲镇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具体任务分解表
博罗县园洲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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