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jian 发表于 2011-11-10 00:12

四男子蹲守园洲银行网点旁专抢取款人 (转)

  昨日上午,4名贵州男子在惠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们被控犯下9宗抢劫案,劫得金额近60万元。法庭审理中,四人表示认罪。

  四名被告陈洪、陈军、程明飞、黄伟全部来自贵州。程明飞年龄最大,出生于1986年,黄伟则出生于1990年,其他两位是1987年生人。四人中两人上过初中,另两人小学毕业。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从2010年1月开始至2010年12月,这4人共作案9宗,抢劫人民币54 .3万元。除了第一单作案地点在贵州,为入室抢劫抢走财物2万元外,另外8宗案件均为4人流窜在惠州博罗圆洲、东莞一带时所为,且这8宗案件作案手法基本一致。警方称,他们一般在银行网点伪装成取款人暗中搜寻作案目标,只要看到有大额取款的客户就驾驶摩托车或小汽车跟踪尾随,碰到合适的时机立即抽出砍刀、斧头殴打取款人,公然暴力抢走对方财物。有时他们会跟踪取款人到工厂或房屋内,再以暴力抢劫。公诉资料显示,这4人团伙多次抢劫得手,最高一次抢到了15万元。
昨日庭审现场,公诉人称这四人暴力抢劫,数额巨大,要求法院对其严惩。4人对所指控表示认罪,但称抢劫数额没有那么多。而为4人免费辩护的律师则称,具体抢劫数额需要核对,同时认为4人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轻判。

证人指控

当街被抢15万现金撒地

昨日庭审时,被抢者陈先生上庭作证。陈先生说,去年12月27日上午10点多,他从博罗圆洲镇禾山信用社取款15万元。走出信用社后,陈先生开车到园洲上南村车站门口,刚停好车拿着装钱的袋子出来时,一直驾车尾随在后的陈洪等4人突然抽出砍刀、棍棒上前就打,同时一把抢走装钱的袋子。陈先生说,他当时反抗被打倒在地,眼睁睁看着袋子被抢走。由于相互拉扯,现场15万元当街洒落。陈先生说,后来大街上很多人捡钱,有的人捡到钱后把带着血迹的钱还给了他,大部分人都没有给。事后清点,除了被抢和被捡走的钱外,手头只剩下1000多元。对于这单抢劫,陈洪等4人表示当时只抢到了6.3万元。而对此案,公诉机关指控陈洪4人抢劫149000元。


转自: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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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123 发表于 2011-11-10 00:16

You 发表于 2011-11-10 00:34

败类

毛毛 发表于 2011-11-10 00:40

有手有脚去偷去抢,败类

zly 发表于 2011-11-10 01:16

园洲现在乱到简直就是一池混水!政府混完到村混,村混完到厂混,厂混完到帮派混!!咩人都来园洲混食了!!

丽丽 发表于 2011-11-10 08:12

人渣

倾国倾城 发表于 2011-11-10 08:31

直接杀!杀!杀!

保时捷 发表于 2011-11-10 08:35

kayi 发表于 2011-11-10 08:39

陈先生真可怜! 被抢了,村民还去捡钱!! 估计他也是本村人吧

suki 发表于 2011-11-10 08:39

子良 发表于 2011-11-10 08:39

人家被抢,路人还把人家的钱捡走。

白色风暴 发表于 2011-11-10 08:42

之前有个人入室抢劫了16元,没有伤害事主,且事主也上庭向法院求情轻判,而最后也判了10年有期徒刑。不知道这次这几个人会怎么判?会不会出现糊涂法官,期待ING

人民公社社长 发表于 2011-11-10 08:42

还有人为这些人渣辩护,这律师吃屎,真的是法治社会啊!

日月小头 发表于 2011-11-10 08:43

洪鸣 发表于 2011-11-10 08:52

垃圾社会垃圾法律。难道他抢了人家10蚊就不是抢?不用判刑?
中国有钱就是法律,法律是用来维护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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