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米唔靓女
发表于 2011-11-11 13:06
年尾了这类事件发生率更多。。
上南小程
发表于 2011-11-11 14:11
危害社会的人渣,应该砍掉一只手。
jyingangel
发表于 2011-11-11 14:20
回 14楼(洪鸣) 的帖子
说的很对!
jyingangel
发表于 2011-11-11 14:21
回 34楼(伊娜丽人) 的帖子
对呀,天理不容。
jyingangel
发表于 2011-11-11 14:22
回 37楼(bsl) 的帖子
对对对!
蛮花心
发表于 2011-11-11 14:37
取巨款···都系稳多个人去安全的···
烈如歌
发表于 2011-11-11 16:02
警惕
TOPMAN188
发表于 2011-11-11 19:02
感谢分享!
TOPMAN188
发表于 2011-11-11 19:03
lingjunjie
发表于 2011-11-11 19:52
有手有脚去偷去抢!简直败类所为!
自由亻
发表于 2011-11-11 22:25
俾斯麦
发表于 2011-11-11 23:17
引用第12楼人民公社社长于2011-11-10 08:42发表的:
还有人为这些人渣辩护,这律师吃屎,真的是法治社会啊! http://www.yz0752.com/images/back.gif
那也不能这么说,每一个人,都有请律师的权力,都有得到公正审判的权力。否则,下一个赵作海就是你、我、他。
157373863
发表于 2011-11-11 23:34
园洲蒋小姐
发表于 2011-11-12 08:48
我敢讲全广东省最差的治安就是园洲。。。。
园洲蒋小姐
发表于 2011-11-12 08:52
园洲一日比一日有钱,但治安却一日比一日差,这镇颔导管治能力招质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