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轩 发表于 2011-7-6 17:28

文*量贩式KTV 内部事件跟踪

今天早上发了个关于文*量贩式KTV内部事件的帖子,它存活了不到5个小时,就在论坛里消失了......这是意料之中。 比删帖更难受的事我们在这几天都经历过了:汽车被放气,被对方24小时跟踪;投诉无门,,,,,,,其实我们的要求很简单,他们一家族买了我们的股份,他们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我们有团队、有技术,在哪都能把场子做起来。但目前,对方根本没把这个文*的法定代表人放在眼里,我也不清楚他们凭什么那么牛。现在是法治社会,做生意的以和为贵,对方不与我们对话,是想怎么滴?想不付任何对价就吃掉这25%的股份吗?

子善 发表于 2011-7-6 17:36

这么好的势头,居然内讧。

夏洛轩 发表于 2011-7-6 17:40

在4月份的时候,文*量贩式KTV承办的园洲镇第二届青年歌手大赛,得到园洲社区网的大力支持,那时候,我们也看到了园洲社区网在园洲的影响力,所以,我们选择这里作为表达诉求的平台,相信在这里会找到支持正义的社会正面力量。

东江三少 发表于 2011-7-6 17:42

人民内部矛盾,希望能心平气和的解决。

夏洛轩 发表于 2011-7-6 17:42

这件事是在6月30日晚发生的,7月2日被阻止上公司;7月3日未对何海文做任何通知,就把总经理办公室的门锁换了;7月4日,解雇公司的高管和部分中层干部。这些高管都是公司的开国功臣,公司从筹建到现在上轨道,他们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好不容易把团队建设起来,因为股东间的内部纠纷,无理地要求他们辞职。我很心痛!

西门相公 发表于 2011-7-6 17:49

我们是局外人,关注事态发展

夏洛轩 发表于 2011-7-6 17:55

冷暴力比大吵大闹的伤害力更强。公司上不去,对方电话不接,在派出所面对面地坐着,我们说:“你出个价,你买了我的股份吧。”.......不吭声.......眼角都没瞄我们一眼。需要这样表示你的强势吗?好,我们承认我们是弱势,我们不争,不吵不闹但不代表他们可以置法律于不顾,可以强占硬霸啊?我们还是有法律保护的是不是?从广州跑到园洲做生意,将园洲当作是我们第二家,立志要在园洲建第一家健康的KTV,然后开连锁,开分店......谁知现在被迫害得有家回不得,空有公司25%的股份,每天几万的营业收入进了他们私囊。

hui(晖) 发表于 2011-7-6 18:17

非常理解楼主此时此刻的心情,现在这个时候用任何方式去发泄都没有很实在的意义,因为就算你发泄完诉说完了,等到了安慰,得到了同情,但是最终没有得到你想要的结果.一切的改变需要你的努力.只有你自己能帮得了自己.

我觉得是你首先自己先冷静下来,因为事情发生了,积极面对会给你带来正面的力量.

相信社会,相信法律,我坚信社会的力量一定是富有正义感的,要通过正确合法的手段来维护你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走捷径,也不要想太多的其它东西,去咨询一下律师所,再和其它股东心平气和的谈谈,我想其他的股东面对事情也希望快点解决,所以好好的沟通吧.
相信你可以度过这次难关.

我还想对楼主说,看了你的帖,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因为我觉得文歌真的办得很好,而且为社区社友也贡献不少,楼主在文歌的经营上也花了很大的精力和心思,对于事情的发生,要割舍文歌,我觉得对你来说是万不得已的决定,既然如此,你更加要坚强的站起来,友好的把事情解决,对你的将来一定会是很好的经历,给你带来很多的思考,或许这一切会成为你将来再次成功的财富.

加油吧,不要放弃.希望你能快乐!祝福你!

ken2008 发表于 2011-7-6 18:17

关注中,我看到法律版版主Kan回复了。

话晒都吓大 发表于 2011-7-6 18:18

看过你的那篇‘宫心计’,商场果然多暗涌啊,
希望楼主透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此次纷争

子善 发表于 2011-7-6 18:20

本自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夏洛轩 发表于 2011-7-6 19:34

回 7楼(hui(晖)) 的帖子

看了你的回复..我很感动..我们离开广州这个大都市,只身到园洲发展,是这里的投资环境,发展潜力吸引了我们。这次遭遇,我看到人间冷漠,看清在利益面前人性的丑陋。我曾经想过用偏激的手段去迫使他们的正面回复,但最终,我们还是选择用温和的态度去处理自己的情绪。是的,发贴只是一种情绪的渲泄,对这件事的解决没有多大的作用。但我们实在是憋不住了!他们凭着某些关系与势力,无视我们的存在,多番阻挠我们的合法救济途径。家丑不外扬,这个家丑我不得不扬啊!

夏洛轩 发表于 2011-7-6 19:38

我们已将起诉材料送到园洲法庭,还没正式立案。能否成功立案,我心里很忐忑。毕竟不讲理的拒绝我们已遇到不止一次。

夏洛轩 发表于 2011-7-6 20:30

昨天清晨6点多,我从文歌宿舍楼下开车离开,发现一辆前后都拆了牌的皇冠车紧随我尾后,我认得那台车,是金*鑫五金店老板,也是文歌股东之一郭**的。我很气愤,在上高速之前,我把车停住,跟踪的车辆也停住了,我一调头,经过他们身边,打开车窗,我要看清楚这帮丑陋的人的面孔。他们看见我的无惧,吓住了,缓缓开动车辆,我不理会他们,径直上了高速,他们又跟上来。将近石龙出口时,他们停靠到路边,我就直往广州方向驶去。他们放弃了跟踪。这个情景,我以为在电影里才会发生,想不到真的鲜血般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为他们感到悲哀,如果他们认为这样抢权是合理合法的,何须跟踪我们?何用放我们的车胎气?正面的面对我们吧,做见不得光的事只会耗费你们的时间、金钱!

细璐籽 发表于 2011-7-6 20:37

生意好就来这招,假如生意惨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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