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外卖哥骑车汇入直路,被撞身亡!责任认定来了
无论是驾驶小车还是电动车都要注意安全有些你觉得安全的瞬间可能往往是最危险的一刻近日在石龙镇就发生了一起一辆小型客车和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
电动车司机经抢救无效身亡的交通事故
案件回顾
事发当日14时50分许
叶某驾驶粤S8**88号小型客车
行驶至石龙镇环岛路
与范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造成范某受伤及两车
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范某于当天16时08分
在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抢救无效死亡
经检测
驾驶员叶某并无涉酒涉毒驾驶
事故原因
小车驾驶员叶某超速行驶,该路段限速30km/h,鉴定显示粤S8**88号小型客车事发时行驶速度为59.71km/h。且叶某行驶期间疏忽大意,未及时发现危险进行避让。
范某行驶期间疏忽大意,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从黄家山村行驶汇入环岛路时,未发现并让行正在环岛路直行的粤S8**88号小型客车。
责任认定
经调查认定,小车驾驶员叶某和电动车驾驶人承担同等责任。
小车驾驶员被扣12分,罚1000元。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
“十次事故九次快”请控制车速,谨慎驾驶遇到十字路口、人行道时应提前减速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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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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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小哥值得尊重,很多时候冒雨送餐 就这样没了条命了....... 总的来说,都是小车责任。 前面斑马线还开那么快 阿弥陀佛。。。 汉兰达全速前进 小心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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