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ou 于 2011-1-11 19: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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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人、但老婆是园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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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律师还说不排除批准?叫他去试试诉讼阿?难道真的想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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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的户口在哪里或者在园洲有没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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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清远那边,房产已转了他老婆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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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哦,我哥的岳父曾提过在园洲给我哥一幅地皮,叫他不要离婚呢、这一点对我哥离婚有什么帮助吗?我只是顺便提一下而已!!
本帖最后由 kan 于 2011-1-11 19: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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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没有百分百赢也没有百分百输(因此没有一个法律人对案件敢作百分百的保证,我代理的官司也不敢作百分百的保证)!作为法律人只能对案件依据法律来作一个预测!而对案件作最终判决的人是法院,法院通相方举证依据法律作判决!
所以律师这样说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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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原来这样呀.那,你的意见也是这样吗?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
You 发表于 2011-1-11 1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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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哦,我哥的岳父曾提过在园洲给我哥一幅地皮,叫他不要离婚呢、这一点对我哥离婚有什么 ...
没有什么帮助!不能作为离婚的证据
You 发表于 2011-1-11 1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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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原来这样呀.那,你的意见也是这样吗?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
我看最少也要经过两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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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不是吧?那都不行是否要实行分居才能脱离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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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只是顺便一提而已!为什么要至少通过两次诉讼呢?
本帖最后由 kan 于 2011-1-11 19:53 编辑
You 发表于 2011-1-11 19:45 http://www.yz0752.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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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不是吧?那都不行是否要实行分居才能脱离关系呢?
分居??分居其实是可以的,但从法律实务来讲,分居取证是非常难的!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用分居来诉讼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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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我还小、不怎么懂这些东西。等我帮你转告我哥哥,叫他有什么需要找找你!!现在在这里讨论。我也不知道怎么完完全全的表达给他知道。因为觉得有点复杂。
You 发表于 2011-1-11 1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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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我还小、不怎么懂这些东西。等我帮你转告我哥哥,叫他有什么需要找找你!!现在在这 ...
嗯嗯!只能通过一次以一次的诉讼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觉得烦就自然判决离婚
You 发表于 2011-1-11 1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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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我还小、不怎么懂这些东西。等我帮你转告我哥哥,叫他有什么需要找找你!!现在在这 ...
可以叫你哥有什么问题来找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