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倡导一种自由婚姻,也就是结婚和离婚都自由,但这种自由是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
请大家讨论问题就问题展开讨论,避免过激用词和人身攻击,对骂。
婚姻法的立法意义之一是保护婚姻家庭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妇女和儿童!
但现在我们男生也会成为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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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睇清楚所有内容阿?我都话佐我先得18岁,有咩可能系我阿?我起上面悟系已经解释过我所讲嘅朋友就系我认的哥哥两夫妇吗?没睇清楚之前请你悟好乱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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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回答。今天我的大哥也去了律师楼找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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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讲野尊重点,不要话我哥贱,边个男人悟贱阿!你敢讲你自己没做错野吗?
你再系甘,我要求版主封你贴!!
你哥的这些情况,其妻在婚后有妇科病,是属于婚后的事情你哥是知道的,这并不是婚前就有的,这个并不属于离婚理由;即使是婚前就有的,你哥与她结婚就可以推定你哥是知道的,依据《婚姻法》无效婚姻有关规定,妇科病并不是形成无效婚姻的理由。
仅仅依靠你所述“朋友妻婚后就有妇科病,朋友一直想其帮朋友生一男一女,其也答应过朋友婚内一年为朋友生一儿半女!但是承诺期已过,朋友妻已是高龄产妇。因其朋友不想影响以后的孩子健康想离婚”去离婚,不可取。
本帖最后由 kan 于 2011-1-8 15:13 编辑
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种很虚东西,实际上很难去取证。
以上是我个人法律意见,请不要帖到网页上。如果需要离婚的,当然还有其他办法,有什么问题可以Q我或给我电话,我会用我专业的知识解答。
再次谢谢你对法律天地版块的支持。
这个还真够专业的
kan的看法符合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虽然我不是专业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凡事睇开D,不要太执着!
屙弥坨佛!善哉,善哉!
个个法律知识低,只会从表面看东西,只会围攻问问题的人。我觉得你们是想引人注意,其实就是引人鄙视。唉~~~
掠过..
任何时候都可以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