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 发表于 2010-11-13 01:24

农民也疯狂(考考你的法律触角)

记得以前在学校看过一个真实案例,觉得很有意思!现在发出来和大家一齐分享和讨论。
    四川某村有一位农民,与其妻生活多年后因感情不和离开家,在隔壁村与一妇女共同生活,其后农民生病重但妇女对其不离不弃,而其妻得知其夫得重病却没有理会,对其夫不闻不问!最后农民病重死亡!农民留下遗嘱一份,写明:其死后在某某村房屋一栋和身上仅有的一台手机死后赠于妇人!
农民死后妇人拿着遗嘱向农民的妻要求继承财产,但农民其妻拒绝了,于是妇人起诉到法院!
在本案中,假如你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你将怎样给予判决?
我国继承法上规定,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思分配财产。

野原新之助 发表于 2010-11-13 02:30

就算有遗嘱没有在律师的陪同下定的,,根本没有法律效应,,还有,一个是合法夫妻,,点都会判给合法的那个多,,个男的都死了,,死悟对政,,,人话张遗嘱假的都可以拉,,,如果我是法官不知道内情的话,我会判遗嘱无效

kan 发表于 2010-11-13 05:14

呵呵,遗嘱是真得!是农民死前真实立下的

保时捷 发表于 2010-11-13 09:40

这个继承人应该是农民其妻,因为他们才是有法律保障合法的夫妻

子善 发表于 2010-11-13 10:30

让我也想想

光辉岁月 发表于 2010-11-13 10:34

妇人对他有情有义,其妻也是合法夫妻\'\'\'\'\'\'\'\'\'\'\'\'手机归妇人,房屋归前妻

旺籽牛奶 发表于 2010-11-13 13:28

wa wa wa

初哥哥 发表于 2010-11-13 14:47

合法夫妻平均分配财产后,属于死者的那部分由遗嘱里面那个妇人继承

结识好友 发表于 2010-11-13 15:29

如果该遗嘱经过公证的话,那法律效力就足够了,不过也可以吧遗嘱当成是财产赠与也毋庸置疑,最后案件的裁决还取决于法官大人的自量裁决权

发表于 2010-11-13 18:41

法律面前我们要低下头!

白色风暴 发表于 2010-11-13 18:55

第一,能够证明遗嘱有法律效力的话,属于死者生前个人的财产,按死者生前意愿进行分配。
第二,如果遗嘱不成立,就按血缘和亲属关系层层分配,也没有什么好争论的。
第三,到法院起诉,按法官的主观意思分配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0-11-13 21:32

感情不和离开家,但未离婚,即在临村和妇女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属重婚!
从法律上讲,应该不会支持违法妇女主张权益!
从道义上讲,妇女照顾农民最后一段路,应该可以继承一点房产!
我是法官(假设哈),农民弃家后就一直在外,即使重病,到死亡都在妇女家,其妻完全可以不闻不问!法律就是法律,农民想要房产需在世时回家与其妻离婚,财产分割,但法院应该会分给他很少一部分,所分得那一部分可以给妇女,但本案农民已逝,那就啥都没有了!就算遗嘱是农民所写,应属无效遗嘱,不属于他的财产写啥也没用啊!

保时捷 发表于 2010-11-13 22:10

回复 功到自然成 的帖子

这个角度分析还是可以说得通的

光辉岁月 发表于 2010-11-13 23:01

我想知道最后答案,几时开迷底

kan 发表于 2010-11-14 00:09

本案例补充材料,一、本案中农民立下的遗赠是有效的,是完全符合法定的!二、本案中有引用继承法!三、本案中需应用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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