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上班玩手机看电影,也得先警告,再犯者才开除吧!这样一来就开除,好像不合劳动法吧!
那你是不是上班玩手机、看电影?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别念语录。
A大强有话说 发表于 2017-04-24 18:17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你不懂什么是欲加之罪吗?可以查字典,也可以上百度
我懂这话的意思,我要的是你肯定得答复,而不是扯别的。既然你有底气说他们是冤枉你,那你可以去劳动局或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A大强有话说 发表于 2017-04-24 18:23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故解雇,总得编个理由吧,这不是一贯的用法吗
谁知道是他们编的还是真的呢?相关部门可以去调查的嘛,如果有监控就最好了,没有的话问问你工作区域周围的同事你上班是否经常玩手机或者看电影。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我相信你会得到公平的结果的。
真的黑心的厂,明明是公司业务量少,大量裁人,讹人工钱,没天理了,希望有关部门严惩!
找有关部门投诉去。